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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安家补贴:创业类人才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提供不高于4000元/月、为期5年的租房补贴。获批重点创业团队的项目,团队成员可分别申请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战略,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培育创新业态,营造创新生态,高水平打造创新引领发展示范区,着力创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环境,集聚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根据《苏州高新区关于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办法》,现就2017年度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有关事项公告
1.科研启动经费:重点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400万、100万、50万的项目启动资金;
2.安家补贴:创业类人才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提供不高于4000元/月、为期5年的租房补贴。获批重点创业团队的项目,团队成员可分别申请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3.办公用房补贴:提供100-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4.风险创业投资:经论证审批,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左右的风险投资,或可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额10%的配套投资。
1.创业领军人才:(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2)掌握项目核心技术,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3)为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本人投入企业的现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4)企业2015年1月1日以后成立或拟在我区成立企业。
2.重点创业团队:需符合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注册时间放宽至2014年1月1日以后;另外,企业还需符合:(1)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近3年每年主营业务增长率不低于30%。
3.创新领军人才:(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5年以上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2)2015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到苏州高新区企业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3)引才企业条件:创新先锋企业、瞪羚计划企业、各级领军人才企业、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的企业。
常年接受申报,每年上半年、下半年两次集中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5月15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9月15日。
以上信息为2017年的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通知的节选内容,具体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