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惠州市公布了修订版的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意见。相比旧版,新版在高企发展目标、奖励和补贴额度等方面有一定的提高。其中,高企认定获市级的奖励相比旧版额度翻番,达到每家企业20万元。
为了推动高企发展,惠州此前出台了多个政策,最近的版本是去年10月公布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仅仅过了一年时间,该意见就进行了修订。根据新版意见,到2018年底,惠州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要达到1050家以上;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力争达到1600家,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力争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50%左右。
记者从惠州市科技局了解到,近几年来,惠州高企的年平均增长率为70%以上,各县区均实现了大幅增长,博罗县的高企数量近三年更是每年翻一番。
同时,惠州还开展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2018年评价公示入库企业有940家,这为高企的培育储备了一批种子企业。另外,今年已有289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额累计1.57亿元。
根据新版意见,惠州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惠州市科技局推荐且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市里将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奖励,县(区)给予配套奖励。而在旧版的意见中,这一奖励额为10万元。这意味着,今后惠州企业认定为国家高企后,市里的奖励额比以前翻了一倍。
目前,惠州的高企保有量为794家。东莞、佛山和中山分别是4058家、2547家、1715家。中山经济体量近年来和惠州大体相当,两市的高企数量在2014年分别是224家和189家。但经过这几年的发展,中山的高企几乎每年都在翻倍,2017年已然跃升至1715家。而惠州,到2017年已经比中山少了近千家。可见,仅仅时隔一年修订意见,高企认定奖励额翻番,都反映了惠州培育高企的紧迫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