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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及申报攻略

文章来源:苏州蓝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来源:www.sz-lanhai.com发表时间:2025/5/27

核心提示: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及申报攻略 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及申报攻略 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及申报攻略 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及申报攻略 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及申报攻略 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及申报攻略 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及申报攻略 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及申报攻略 2025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心认定奖励

认定奖励政策

苏州市级

  1. 高企培育库入库奖补: 详情请联系:17804457750 从2021年起,对市级高企培育库新入库企业,给予高5万元的奖补。
  2. 认定奖补:对在苏州市申报,且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高15万元的奖补。
  3. 重新认定奖补:对于曾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苏州市重新申报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高5万元的奖补。
  4. 其他奖励:对当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企业奖励1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奖励5万元;新申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5万元,有效期满重新申报认定的奖励15万元。对符合要求、当年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且认定10家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每成功认定1家高企奖励2万元,上不封顶。

各区县

  • 相城区:对新申报认定高企的给予15万元认定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申报认定高企的给予10万元认定奖励。
  • 姑苏区:对新认定的创新先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虎丘区(高新区):
  •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当年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成功推荐上报省厅的企业给予高3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可累计享受两次奖励。
  • 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高20万元奖励。对于重新认定(2008年以来曾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高1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上级财政给予的奖励和支持。
  • 对区内各板块新招引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区级备案认定并完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手续,按期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通过认定(给予连续两次申报机会),给予高10万元奖励。对区内各板块新招引的高质量科技型企业,经区级备案认定,落地三个年度内参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并通过认定,给予高10万元奖励。新招引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高质量科技型企业在苏州高新区内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适用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对在上述企业引进中起到关键作用并经区级备案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在其引进企业按期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每引进一家给予高5万元奖励。
  • 常熟市:小微企业当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企业当年度纳入提优库的给予1万元奖励;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含重新申报企业)。
  • 张家港市:有持续的创新投入和成果产出,经市科技部门推荐,完成省和国家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的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奖励3万元。
  • 昆山市: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纳入昆山市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在三年培育期内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高25万元奖励。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从昆山市以外地区整体迁移至该市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15万元奖励。
  • 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载体内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每认定一家给予载体运营机构10万元奖励;载体内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每认定一家给予载体运营机构1万元奖励;载体从昆山市外区域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完成注册地变更,按每引进一家给予载体运营机构10万元奖励。
  • 太仓市:
  • 高企申报奖励:对市培育库内企业,完成省高企培育库申报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给予5万元奖励。
  • 入省库培育奖励:对市培育库内企业,经申报认定进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10万元奖励。
  • 高企认定奖励:对市培育库内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当年未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其当年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比例奖励,高20万元。
  • 苏州工业园区:
  •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自动纳入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纳入省级、市级和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20万元入库奖励;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20万元认定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认定奖励。
  •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园区。对当年从市外整体搬迁至园区落户的新兴产业领域的有效期内高企,经确认给予40万元奖励,其中迁入当年先给予20万元入驻奖励,有效期满重新申报的,再给予20万元申报奖励。
  • 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成本。全面执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按75%比例加计扣除,助力企业减负降税。
  • 吴中区:对在孵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给予5万元/家的一次性奖励。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1.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2.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3.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报流程

通常企业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1. 企业自评:对照申报条件,对自身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2. 注册登记:在相关管理工作网注册,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
  3. 提交材料:准备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证书、财务报表、研发项目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核公示: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5. 认定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由认定机构发布认定公告,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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